在做檢測時,有不少關于“油罐車檢測標準是什么”的問題,這里百檢網給大家簡單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油罐車檢測標準:車輛綜合性能應符合GB 18565的要求、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的限值應符合GB 1589的要求、車輛技術狀況應符合JT/T 198規定、車輛應安裝定位系統,車輛安裝的車載終端應符合AQ 3004的要求。
一、車輛及設備安全要求
1、車輛安全技術要求:車輛綜合性能應符合GB 18565的要求,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的限值應符合GB 1589的要求。車輛技術狀況應符合JT/T 198規定的一級車況標準,且車齡不超過10年。車輛的外觀、罐體、車輛安全附件、車輛檢測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車輛應安裝定位系統,車輛安裝的車載終端應符合AQ 3004的要求。
2、車輛外觀標志:包括標字、標色、色帶、反光標識、危險貨物包裝標志、“危險”標志牌、標志燈、安全告示牌等。車輛前部左側、尾部右側應安裝“危險”標志牌,尺寸300㎜×165㎜;車輛噴涂、釘附或插槽固定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應按GB 12268與所運載危險貨物的類、項相對應。
3、設備及安全防護要求:車輛應配備兩套與運輸介質相適應的防護面具和防護手套,放在駕駛室內便于取用的位置。防護面具和防護手套應符合相關標準的技術要求。車輛應配備不少于兩只適用于運輸介質的有效的滅火器。車輛應配備導靜電橡膠拖地帶,且導靜電橡膠拖地帶與地面的接觸長度不應小于2cm。
二、車輛操作規范
1、裝料:裝料前必須處于有效的駐車狀態,應額外設置輪胎擋塊,并在車輛周圍設置明顯的警戒標識。裝料前必須將罐車的導靜電裝置與庫區的靜電裝置有效連接。裝料前必須將海底閥、卸料閥及其堵蓋完全緊閉。
2、運輸:運輸前應檢查車輛的剎車系統、電路系統和其它裝置,確保正常,駐車系統解除。運輸前應檢查呼吸閥、安全閥等部件,確保能夠正常工作。車輛行駛過程中靜電拖地帶應與地面有效接觸。
3、卸料:卸料前必須處于駐車狀態,應額外設置輪胎擋塊,并在車輛周圍設置明顯的警戒標識。卸料前必須將罐車的導靜電裝置與庫區的靜電裝置有效連接。卸料前必須保證卸料軟管與庫區接頭連接到位,卸料區域應放置好應急滅火裝置。
三、車輛檢驗
1、車輛綜合性能檢驗:在具備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檢測資質的綜合性能檢測站,按GB 18565進行綜合性能檢驗。
2、車輛外觀標志及安全附件檢驗:采用設備清點、目測檢查、工具測量和查驗等方法。
3、罐體檢驗:罐體檢測應符合相關部門的有關規定,常壓容器罐體檢測應符合GB 18564.1的有關規定,并經相關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出具合格證明文件。
四、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治理工作方案
1、嚴格罐車設計制造、檢驗檢測、注冊登記、營運準入管理:確保市場中新增罐車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2、存量罐車檢驗:由專業檢驗檢測機構對存量罐車分批次進行檢驗,檢驗合格的允許正常使用;檢驗不合格的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及復檢,復檢仍為不合格的依法依規更換同類型罐體或者報廢。
3、缺陷罐車產品召回:對于缺陷罐車產品,責令生產企業進行召回處理,強化生產源頭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