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檢測時,有不少關于“核輻射食品污水排放執行標準是什么”的問題,這里百檢網給大家簡單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核輻射食品污水排放標準有哪些?第三方執行標準是什么?
核輻射食品污水排放最新執行標準
1、T/CIPR 050-2022《污水排放檢測監控技術要求》
2、DB14/ 1928-2019《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3、DB32/ 4440-202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4、GB 12379-1990《環境核輻射監測規定》
5、EJ/T 1097.2-2014《用于核設施輻射及放射性活度連續監測的中央控制系統 第2部分:對排放、環境、事故或事故后監測功能的要求》
一、核輻射食品污水排放標準主要內容
1、T/CIPR 050-2022《污水排放檢測監控技術要求》
該標準要求監控裝置需具備智能化檢測功能,通過在廠房的排污管處安裝污水暫儲罐,配備電磁閥、pH傳感器等設備,實現對污水排放的實時監控。污水暫儲罐頂部還安裝有氣缸和取樣皿,方便后期操作人員進行取樣調查和分析。監控裝置設計考慮到環境因素的影響,如擋雨板的使用可防雨防曬,延長設備使用壽命;太陽能電池板則提供電力支持,避免斷電造成監控中斷。監控裝置還配備了攝像頭,方便對污水暫儲箱周圍進行監控,為后期取證調查提供便利。當污水暫儲箱監測到pH值超標時,會臨時封閉污水暫儲箱,并發出警報。若廠區私自將超標水源抽排出時,液位傳感器會感應到液位變化,并再次發出警報,以提醒監察部門及時行動。監控裝置還配備有排污管和電磁閥,便于對超標污水進行排出處理。監控裝置的控制箱中部左側安裝有GPS定位裝置,便于監察部門迅速定位到發生污水排放超標情況的工廠位置,提高執法效率。
2、DB14/ 1928-2019《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該標準加嚴了化學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的控制指標,并新增了總磷和全鹽量指標,以適應山西省當前水環境治理的要求。具體控制指標根據排水單位的不同,分為一級和二級標準,分別對應不同的地表水環境質量類別。該標準規定了排水單位在排放污水時應遵守的要求,包括預處理、排放口設置、排放時間、排放濃度等方面。也規定了排水單位應建立水污染物排放監測制度,定期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排放情況。該標準明確了實施與監督的責任主體和程序,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排水單位的監管和執法力度,確保標準得到有效執行。也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監督,共同維護水環境的安全和穩定。通過明確適用范圍、控制指標、排放要求等方面的內容,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和法規保障。
3、GB 12379-1990《環境核輻射監測規定》
標準定義了源項單位、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部門、核設施、同位素應用、環境本底調查、常規環境監測、監督性環境監測、質量保證、質量控制、代表性樣品等關鍵術語。要求一切源項單位都必須設立或聘用環境核輻射監測機構來執行環境核輻射監測。核設施必須設立獨立的環境核輻射監測機構。其他伴有核輻射的單位可以聘用有資格的單位代行環境核輻射監測。描述了環境本底調查、常規環境監測和監督性環境監測的具體內容和目的。強調了為使監測結果足夠可信,需要進行全面、有計劃、有系統的質量保證活動。提出了為實現質量保證所采取的各種質量控制措施。規定了監測結果的準確度、精密度等評價指標。強調了監測過程中的代表性樣品采集和處理的重要性。
二、核輻射食品污水排放標準的意義
1、提高食品安全性:遵守核輻射食品污水排放標準,有助于提高食品的安全性,保障消費者的健康。
2、保護環境:通過限制放射性污水的排放,可以減少對環境的污染,保護生態平衡。
3、提升企業形象:遵守標準,展現企業對環境保護和公眾健康負責任的態度,有助于提升企業形象。
4、避免法律責任:違反核輻射食品污水排放標準,可能會面臨法律責任,遵守標準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